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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代理的法律风险   2019年09月30日 访问(357)1、身份定位不清导致责任不清:目前许多货运企业混淆托运人、代理人、独立经营人的概念,如在代理过程中不是向货主收取佣金而是收取运费;以自己名义与堆场、报关行、其他运输公司签订有关委托协议;这极易被法院认定具有当事人身份而承担较大的法律责任。  2、滥用代理地位和权限或未尽代理职责:如甩柜或更改装运日期、没有取得全套正本提单或仅取得提单的传真件等等,或选择承运人不当。这很容易导致被货主索赔。3、随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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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   2019年09月29日 访问(703)险别是用以确定保险人承担范围的基础。确定海上货物运输险别的两大因素是风险和损失。因此,要明确各险别的承保范围,必须首先分清各种风险和损失。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的风险:  (1)自然灾害  (2)意外事故  (3)外来风险  2、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损失:  (1)全部损失:指保险标的的遭受海损后,已经全部毁坏,失去了原有的用途。  1)实际全损   2)推定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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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保险概念   2019年09月29日 访问(283)海上保险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通过协商,对船舶、货物及其它海上标的所可能遭遇的风险进行约定,被保险人在交纳约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承诺一旦上述风险在约定的时间内发生并对被保险人造成损失,保险人将按约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的商务活动。海上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是对由于海上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给人们造成的财产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一项法律制度。  海上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的不同主要在于:①海上保险的标的通常与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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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识别外贸代理业务的真实性识别   2019年09月27日 访问(410)这种识别是进出口业务中最重要的识别。“真实性”审核就是排除“四自三不见”业务,排除误入虚假业务陷阱。如何把住真实性呢?笔者认为:①应具备“五有”,即在出口业务中,有卖主、有买主、有对应产品、有生产产品的工厂、有运输方;在进口业务中:有卖方、有买方、有产品、有运输方、有最终用户;代理进口项下有正本代理进口协议。②在业务操作中,一般具有规范的操作程序和规则,并有银行参与。此类业务以自营业务为多。③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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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识别外贸代理中的资信调查   2019年09月27日 访问(372)在进出口贸易时选择交易对象非常重要,一定要慎重考察对方身份的真实性,查清对方的资信情况。如看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同时对正本、副本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并通过合法途径到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机关和税务机关进行了解、核实其经营活动情况和现在是否仍在合法地进行经营活动。还有货物情况/注册资本/法定地址等。还要考察对方资产信用的真实性和履约能力,了解其开设的基本帐户和经营活动情况。如生产加工能力、出口许可、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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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期违约的救济方法   2019年09月26日 访问(289) 1、要求卖方实际履行  实际履行是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做。当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可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并可通过法院强制手段强迫卖方履行以上义务。具体包括:  ⑴要求卖方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⑵对不符合规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  ⑶提交替代物等。  在贸易实践中,实际履行不是常用的救济方式,仅适用于特定物或特定情况下的货物交易,如果不是这类交易物,买方最有效的救济方式是及时补进货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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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2019年09月25日 访问(313) 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依据特定的事由,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所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指对符合法定应予撤销情形的仲裁裁决,经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  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上诉。一裁终局制度的确立,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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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吗   2019年09月25日 访问(352) 可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可以上诉,但如发现仲裁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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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倾销与反补贴对维护对外贸易的重要意义   2019年09月24日 访问(451)(1)反倾销与反补贴是国家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的重要法律手段,可以克服行政手段的任意性。  (2)由于倾销与补贴都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做法,国家运用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措施,可以制止不公平交易,规范贸易竞争行为。  (3)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可以维护国家宏观经济利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4)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可以限制进口,合理调节进出口贸易,避免对外贸易损失,保护本国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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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补贴措施   2019年09月24日 访问(324)第一节 临时措施  第二十九条 初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  临时反补贴措施采取以保证金或者保函作为担保的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的形式。  第三十条 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临时反补贴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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