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权律师网
法律咨询热线:18937606055
法律咨询热线:18937606055
手机:18937606055 (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
传真:0376-6208142
邮箱:lawyerzhangguoquan@163.com
执业证号:1110120********95
执业机构:北京首昂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万家灯火23号楼10层(火车站对面)
温馨提示:
船舶所有权的效力如何判断 2018年12月13日 访问(1270) 一、船舶所有权的效力如何判断 1、船舶作为动产物权,扣船时需要对船舶所有权进行确认,特别是确认所有权效力能否对抗第三人。否则,一旦第三人对船舶所有权提出异议,扣船申请人将陷入被动。 2、船舶所有权确认,要先确定适用的法律。尽管船舶到处航行,但与船旗国有密切联系。我国《海商法》第270条明确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失,适用船旗国法律。因此,船舶所有权效力的确定,适用船旗国法律进行判断。...
房屋土地证办理流程 2018年12月12日 访问(833)1、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房屋分层分户图; (3)购房发票; (4)办理土地证的图。 2、缴纳维修基金。 3、缴纳契税。 4、办理产权证。 5、办理土地证。 6、办理土地证需要带上的资料有: (1)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房产证原件(每页都需要复印,如果有共有产权人,相同的复印一份即可)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副本及第1、2...
民间借贷逾期利率怎么处理 2018年12月11日 访问(447)1、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不能超过年利率24%。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关于逾期利率和违约金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
女性生育权的法律规定 2018年12月11日 访问(2443)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的,应注意处理。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 (1)一方要求生育子女,而对方不同意生育; (2)男方未经对方同意,采取强制、隐瞒、欺诈等手段致使女方怀孕; (3)女方因个人原因未经丈夫同意而终止妊娠。 在司法实践中,男方在离婚诉讼中以妻子无正当理由拒不生育或者妻子擅自终止妊娠而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妻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问题理论上尚有争议。 夫妻...
直系亲属赠与房产要交哪些税费 2018年12月10日 访问(933)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房屋赠与纠纷在实践中经常发生,比如附条件赠与房屋的,受赠一方没有履行约定义务,赠与方欲撤销赠与的情况。因为房屋赠与属于不动产...
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2018年12月10日 访问(573)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金额多少 2018年12月09日 访问(441)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目前大量的农民工进人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
房屋财产分割稅怎么收费 2018年12月09日 访问(687)1、房产分割时情况:一是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是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是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如果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离婚后的持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原产权所有人不是离婚后的持有人,则需要产权变更,变更时主要涉及一些税费的界定。①如果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则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各拥有一部分,分割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有哪些情形 2018年12月08日 访问(680)行政诉讼法地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信阳律师
劳动合同变更有什么程序 2018年12月08日 访问(527)(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
技术支持:华律网 版权所有:张国权律师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1110120********95 IP属地:未知
技术/客服:400-6012-708 TEL:18937606055 传真:0376-6208142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Copyright@2004-2026 www.66law.cn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许可禁止转载,违者必究。 法律咨询|律师门户-华律网,最快捷的在线法律咨询中心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6012-708 | 传真:028-85444708转801